我們從2010年開始實施賒賬供苗,2010年賒賬每株16.6元,2011年賒賬每株18.6元,2012年每株21.6元,2013年每株25.00元,2014年賒賬每株30.00元,賒賬供苗當時分文未收,辦完賒賬手續(xù)拿苗就走(賒賬供苗實施范圍限煙臺、威海地區(qū))等五年后結蘋果,果農(nóng)滿意,再給錢,“五年以后再給錢”這個實施辦法在煙臺地區(qū)是獨一無二,沒有第二家。